渝建發【2013】18號
重慶市城鄉建設委員會
關于2013年度建設行業專業技術管理崗位統考安排的通知
各區縣(自治縣)城鄉建委,兩江新區、北部新區、高新區、經開區建設局,有關單位:
為做好2013年度建設行業專業技術管理崗位統考(以下簡稱“崗位統考”)工作,確保崗位統考的嚴肅性、權威性和公正性,促進培訓質量的提高和從業人員專業素質的提升。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報考對象
從事或擬從事工程建設領域專業技術、管理工作的人員,以及 建設類“雙證制”院校的在校學生。
二、考試時間
(一)社會考生
1、主城統考共三次,時間分別為2013年5月18日,9月7日,12月7日,分上下午進行。
2、區縣(自治縣)統考共兩次,時間分別為2013年6月8日或6月15日,12月14日或21日,分上下午進行。
(二)“雙證制”院校考生
1、中職學校統考共二次,時間分別為2013年5月11日,11月23日,分上下午進行。
2、高職和本科院校統考共二次,時間分別為2013年5月25日,11月30日,上午進行。
三、考試內容
(一)《專業知識》(《公共基礎》+《綜合知識》)總分200分,考試時間180分鐘,采用客觀題型,重在考察崗位理論水平。
(二)《崗位實務》總分150分,考試時間150分鐘,采用主觀題型,重在考察崗位現場技術管理能力。
(三)社會考生和“雙證制”中職學校考生須考《專業知識》和《崗位實務》,“雙證制”本科和高職院校考生只考《崗位實務》。
四、考生資格核查
社會考生資格由區縣(自治縣)城鄉建委核查,經市建設崗位培訓中心核準后,報市城鄉建委備案;或直接由市建設崗位培訓中心核查后,報市城鄉建委備案。
“雙證制”院校考生資格由 “雙證制”院校出具在校學生證明及在校所學課程成績表,經市建設崗培中心核查后,報市城鄉建委備案。
五、報名程序
(一)社會考生可直接到市建設崗位培訓中心(渝中區兩路口天友大廈28樓)報名。或者由區縣城鄉建委、建設類社會培訓機構收齊報名所需材料,錄入考生信息表后,統一報名。報名時應攜帶本人身份證、畢業證或職稱證(原件、復印件各一張)以及兩張1寸免冠照片。
(二)“雙證制”院校在收齊考生身份證復印件、兩張1寸免冠照片(由各學校保存,用于辦理證書和存檔),錄入考生信息表后,統一報名;同時將考生信息導入到Excel表,打印為紙質材料,加蓋公章后上報。
六、考場設置
嚴格按照“教考分離、相對集中”及區縣(自治縣)考場應從嚴掌握的原則設置考場。建立考場和監考人員誠信檔案制度,實行考場主任負責制。市城鄉建委將向各考場派遣現場督考員,確保統考公平、公正進行。主城考場設置統一安排;區縣或“雙證制”院校考場設置,應由所在區縣(自治縣)城鄉建委或“雙證制”院校提出申請,經市城鄉建委同意后方可設置。
七、成績管理
崗位統考成績原則按100分制60分劃定合格線。考試成績實行滾動管理,每個崗位規定的考試科目必須在一年內全部通過。考試成績一年內有效。
八、相關要求
(一)凡有補考科目(在成績有效期內)的考生,不得新報崗位。
(二)社會培訓機構所辦培訓班應在培訓開班前報備案表,應于當期考試時間2個月前,將培訓方案和參加培訓學員名冊(含統一格式的Excel電子表格)市城鄉建委備案。
(三)區縣和“雙證制”院校考點的設立,應由本區縣(自治縣)城鄉建委和“雙證制”院校于每次考試前2個月前,向市城鄉建委提出書面申請(包括培訓、教學方案,考生名冊,“雙證制”院校還需附教改方案,以及考生在校所學課程成績表等)。
(四)考試時考生須攜帶第二代身份證(原件)和準考證(原件)進入考場,“雙證制”院校考生還須攜帶學生證(原件)。
(五)嚴肅考紀考風,作弊考生考卷按零分處理,代考、嚴重違紀考生(辱罵、毆打監考老師、督考員)除取消本次考試所有成績以外,該考生兩年內不得參加統考,并通報批評。對考紀考風差的考點,將取消其設立崗位統考考點的資格。
(六)嚴格試卷管理。對試卷泄密或丟失的單位和個人,將按相關規定進行處罰。
聯系人:市城鄉建委科教處王春萱,電話:63672908;
市建設崗培中心張志遠,電話:86555276。
重慶市城鄉建設委員會
2013年2月20日
2013年2月20日